2014年9月1日起,《广州市实施办法》将正式生效。新规实施后,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将更为严格有序,符合五项要求的车辆可以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并在三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标牌。而目前正在运营的校车,也需在12月1日前申领校车标牌。
有媒体将广州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归纳为“需持四证过四关”,似乎有些不准确。根据报道,具体申请流程还是挺繁琐的:校车申请人将“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先交市教育部门审核;然后教育部门转给交警部门,审核通过后,后者书面回复教育部门。至此,申请程序似乎才刚走完一半。
我梳理了一下,申请程序要过“四关”不假,但是所需的证件资料却不止4种,前半段需提交5项资料,后半程需提交6项资料。
为孩子们打造一条上下学的平安大道,至关重要的两点是:校车本身的质量和车况必须安全;校车驾驶人必须守法驾驶、文明驾驶、按运行方案行驶和停靠。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是任何现代社会都必须无条件担当的责任与义务,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儿童福利”的一个底线。因为无论之于国家、社会,还是之于民族来讲,儿童是一切的未来。所以,提高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准入门槛,无可非议,且势在必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行政审批可以由此“臃肿”。在信息化时代,校车申请人应当可以在初始端一次性向市教育部门提供纸质资料,后续各个审批部门相互联网以传递相关电子信息,并逐部门生成新的电子审批信息,然后申请人直接到车管所领取校车标牌。这些审批手段,在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在信息化时代实现起来并不难。至少,申请人不必向教育部门和车管所重复提供3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传统思维中,对某一项工作重视,就意味着要增加行政审批的环节,和逐环节加大对报审材料的现场审核力度。正因此,行政审批的项目、环节以及需要报审的材料,越来越臃肿。但是在当下,各级政府正在下大力气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这种背景下,广州校车申请审批需要申请人反复递交材料,显然有不妥之处。
审核之严,并不在反复审查同一个证件原件,而在于各个审批环节认真负责,审批结果经得起考验,并且可以为下一个环节提供担保性证明。而校车安全,也不仅仅在于审批,更在于日常监管。所以,校车的准入门槛可提高,但行政审批却不能“叠屋架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