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驾驶校车必须符合六个条件、社会车辆须让行校车、校车不符合规定将被重罚……东方今报记者从济源市公安局获悉,《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办法》从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校车驾驶员资格和行驶中的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
新办法实施后,新购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在过渡期内应当逐步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据悉,2016年9月1日前,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且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仍可以使用。
济源交警排查幼儿园校车
近日,济源市交警五大队的民警们到幼儿园走访,并对辖区幼儿园校车进行排查。“我们主要检查校车车辆是否按照规定检验,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驾驶员是否有违法行为,等等。”济源市交警五大队大队长薛龙宝说,此外,还定期检查车辆内外部标志,以及硬件是否配备齐全。
此外,民警还核查了校车行驶路线,要求校方严格按照审核路线行驶,坚决杜绝进入闹市、集会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以及危险路段。同时叮嘱校方在接送孩子时,一定要把孩子交到家长手中才能放心。“这样才能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孩子们出行安全。”
新规:校车上高速,不得超过80公里
《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中,对校车安全方面的限制更加严格。办法规定,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此外,校车标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而其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应当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