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总是难免的,又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残案:贵阳的8客面包车,塞进了15人,光明正大地扮演着校车的角色,这一些听起来都有点毛骨悚然,同样的严重超载事情,也发生在山东蓬莱。不幸的是,蓬莱的这辆面包车撞上了超载的货车,终酿惨祸,有教训但没有人吸取。如此严重超载的校车竟然堂而皇之的行使在马路上,不得不令人反思:校车不安全是谁的责任,谁又能来保障这些孩子的坐车安全?校车安全何时能成为保障孩子生命的“诺亚方舟”?这是希望,而不是奢望!
面对超载,面对残案,面对鲜活生命瞬间消逝,我们肯定记得这样的成语: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亡羊补牢等等,似乎有关部门、有关个人都警惕性很高,都有重视生命安全的意识。但事实是残酷的,管理是大意的。跟所有的事故一样,如果能做到有效的防范,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与规定,这样惨重的事故绝对是可以避免的。但生命已成流星,有关部门能拿什么确保我们的校车安全,这是现实中我们必须要面对并着手去解决的一个切实问题:校车安全如何确保?
不可否认,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能够显著提高车辆和道路资源的利用效率,也有利于减轻家长负担,但是校车存在不少问题。安全措施差,有超载现象。没有专用车辆作为校车,小型车辆当数“金杯”最好,因为孩子小,车辆又是以成人标准设计的,多塞进一两个孩子不成问题,交警也不会严格检查。关于安全措施。在农村,接送学生的车辆不仅有农用运输货车、拖拉机,还有个人非法拼装车和报废车,对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山东蓬莱这起事故中的校车就是鲜明的例证,超载7人,超载率近100%,可以说交通、教育、安检都有问题,或者疏忽或者“得过且过”了。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校车不能超载。2007年9月1日起强制实施的校车国家标准中规定,校车要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照管学生的人员上下学,有统一的颜色和专用标识,每名学生要有一个座位,每个座椅要安装安全带。此外,铰接客车不能作为校车使用,包括座椅椅深、高度以及靠背高度都有明确要求。但是,现实中的校车“达标”者不多。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该标准已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明确规定了校车的一般要求、上部结构强度、坐椅、护板、出口等12个方面“全面规范”的校车安全标准。然而,在这一标准已经实施一年有余之后,还有些地方居然连一辆合法校车都没有。“安全校车”不安全,已成为学校管理中的痛楚!
悲剧已发生,我们对校车安全管理不能再松懈了!校车,两点一线,联系学校和家庭,承载着我们对明天的希冀。不论学校、家长乃至社会都盼望着安全快捷的校车将孩子从家中平安接出、安全送回。我们期待关于校车的长效管理机制尽快出台,不仅缓解交通的拥堵,更托起国家的未来。
最后笔者依然诘问和希冀:我们的校车何时才能让孩子们平安到校、安全回家?希望校车能成为真正安全的“诺亚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