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胡旭晟向大会提交提高公众让行意识,确保救护车“生命通道”畅通的建议。他建议,统一在“120”救护车前安装摄像头,对插队、拦截、不让路给救护车的车辆进行取证,提供给交管部门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按照规定当其警报器响起时,其他车辆应该让行。但在现实中,人们未将“120”救护车与“110”警车和“119”消防车“一视同仁”。据抽样调查和“120”急救中心的反映,在以往运送病人过程中,八成以上车辆根本不避让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在路上被堵的问题屡屡发生。
为保证救护车“生命通道”的畅通,胡旭晟建议国家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制定具体而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不主动避让者实行扣分罚款制度,用法律来约束驾驶人行为,强制执行。
建议统一在“120”救护车前安装摄像头,对插队、拦截、不让路给救护车的车辆进行取证,提供给交管部门处罚。记者李柯夫